外资企业进口机床类设备11月1日起将不再免税
时间:2008-10-22 07:50:09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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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日从杭州海关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资企业进口上述设备的减免税政策将进行调整: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机床和压力成形机器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于2008年11月1日起全面停止实施,届时外资企业进口这些设备将不能像以往一样享受到免交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了。
海关关员表示,这次政策调整涉及的进口设备种类多、范围广,可能会对部分外资企业带来一定影响。政策调整后,新批准的外资项目,如果进口《内资不予免税目录》中所列的数控机床和压力成型机,将征收关税。
据了解,此次减免税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支持国内制造业的发展,鼓励外资企业多进行设备的国内采购。换句话说,外资企业只有进口国内现有技术无法达到指标要求的数控机床和压力成型机,才能享受相关优惠。而此前,外资企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数控机床和压力成型机一律免征进口关税。考虑到企业的实际需求,新规定设置了一个缓冲期。杭州海关提醒,5月1日以前批准的鼓励类外资项目,有类似情况的,项目单位在今年11月1日前仍可持项目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据海关统计,2007年,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自用机床和压力成形机器总价值2.57亿美元,累计减免关税1.5亿元人民币。进口该类设备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杭州、嘉兴、温州、台州、绍兴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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