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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机械设备进口的一些相关规定

时间:2008-04-03 07:45:04 阅读数:人次 文字选择:

    二手机械在进口时会涉及到安全,卫生,环保,整机性能多方面原因。所以国家对二手机械的进口管理的还是很严格的。二手机械要取得进口许可证。二手机械备案,还要进行装箱前检验检疫。机械的基本性能,卫生,环保要达到国家对二手机械的基本进口规定才可以进口,并对机械的制造年份进行了限制。制造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二手机械是不允许进口的。希望朋友们在进口前应该多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再进口。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7号)的规定,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二)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五)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备案许可,应当提交的备案材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核盖公章)

    (3)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4)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核盖公章):

    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彩色照片;

    涉及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安全评价意见;

    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使用地官方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最后年度检验报告,每台工程机械的使用维修记录、相关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近期照片;

    涉及进口旧印刷机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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